甘肃省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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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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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约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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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约为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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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约为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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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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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重点病种 (如恶性肿瘤、透析等):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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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 :报销比例约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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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仅限当年使用,不可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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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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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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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85%(部分地区为75%或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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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医疗机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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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65%(部分地区为60%或7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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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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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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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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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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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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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10万元(不同地区可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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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75%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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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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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门诊10万元内报销比例提高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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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门诊统筹比例可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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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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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但存在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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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需通过专项申请,待遇与普通门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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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