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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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 慢性病病种:目前云南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共23种,具体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心肌梗塞型、甲状腺机能亢进和减退等。
- 特殊病病种:有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及其他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肾功能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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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慢性病:参保人员患符合规定病种的慢性病,在省、州、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药费报销比例为50%(一般诊疗费报销6.5元,个人支付2.5元),乙类药品不设先自付比例。
- 特殊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特殊病门诊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单独计算、一年计算一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70%,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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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慢性病: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门诊慢性病医疗费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每月支付限额为84元。
- 特殊病:与住院合并计算,具体限额根据不同病种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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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条件
- 需提供省、州、县公立医院出具的临床诊断证明。
- 符合慢性病病种和门诊报销准入标准。
-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连续三年(部分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
云南省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涵盖了多种慢性病和特殊病病种,明确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准入条件,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