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4年生育保险政策,报销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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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按照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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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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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98天(含国家法定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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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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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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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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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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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及财政负担工资单位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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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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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同时进行其他手术可额外增加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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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未参保的,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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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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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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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标准1200元/例,2024年8月1日起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跨省需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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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按实际缴费月数累计支付(如每缴1个月支付100元,满9个月支付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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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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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 :2000元/例(二类及以下医院)或2200元/例(一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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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省级医院4500元/例,市级医院4300元/例,同时手术增加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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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手术 :如宫腔内节育器取出术130元/例,输卵管结扎术2400元/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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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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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90天(含)以上产假可享3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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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顺产2400元/例,难产4000元/例,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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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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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且缴费基数不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 若生育前未参保,需补缴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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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
生育津贴与产假同步申领,由生育保险基金直接支付给单位,职工无需垫付
- 失业期间符合条件生育可申领补贴
以上标准综合自河南省官方文件及各地执行细则,具体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