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保政策,门诊异地直接结算已实现全面覆盖,具体规定如下:
一、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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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
参保人员跨省或省内异地就医时,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费用均可直接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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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长沙市已实现省内及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同时支持43个门诊慢特病及10个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的跨省直接结算。
二、结算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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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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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普通参保人员(如临时外出就医、转诊等)在备案地就医时也可直接结算。
三、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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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开通了直接结算功能,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即可完成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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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在异地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定点窗口,持卡或扫码就医,系统自动完成费用分割和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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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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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件及异地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户口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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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通过医保平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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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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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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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或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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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湖南省计划进一步推进医保基金预付制度,年底前基本实现省内异地住院按病种付费,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将更加完善。
五、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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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定期查询异地定点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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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湖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确保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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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医保APP确认当地直接结算范围。
如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或材料要求,可拨打医保热线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