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普通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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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1.4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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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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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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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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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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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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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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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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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 其他特定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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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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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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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按90%报销,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医保帮扶对象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95%。
- 特定药品费用 :
- 使用经省统一组织价格谈判的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和治疗其他疾病的特效药品,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给予80%补偿。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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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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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药品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未明确提及,但一般不超过40万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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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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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定药品费用,建议提前了解相关药品的报销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大病医保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