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保障体系,旨在促进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和产业化。以下是对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保障体系的详细介绍。
资金保障体系概述
多元化资金来源
- 政府专项资金:吉林省设立了政府专项资金,每年投入一定规模资金,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这些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重大项目转化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配套、批量生产环节的关键工艺、产品质量标准与控制、自主品牌创立以及企业融资贴息补助等。
- 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吉林省设立了科技风险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向科技型转化升级的传统企业。截至目前,省财政累计注入资金8.7亿元,投出资金5亿元,支持项目51个。
- 产学研引导基金:吉林省还设立了省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重点支持进入中试阶段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截至目前,省财政累计注入资金7亿元,投出资金3.96亿元,支持项目53个。
资金使用模式
- “先使用后付费”模式:科研单位可采取企业先免费使用、后支付费用的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这种模式充分考虑到了中小微企业的承接能力,既可以提高中小微企业承接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企业在创新发展中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 “差异化赋权”模式:根据科研单位与企业的成果供需对接情况,动态化采取“即时赋权”“协议赋权”“预约赋权”等不同赋权方式,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进行落地转化。
- “权益让渡”模式:科研单位可在一次性收取成果完成人(团队)一定的费用后,将留存的成果所有权让渡给成果完成人(团队),以此增强成果完成人(团队)对成果进行转化的“主人翁”意识。
- “先投后股”模式: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可以与企业通过市场化合作的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形式投入企业进行转化,后续再根据约定条件形成相应的股权。
资金管理措施
- 优化资金管理流程:吉林省通过优化科技经费管理流程,创新管理方式,制定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制度文件,提升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能。
- 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吉林省设立了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评价结果与项目选取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精准有效。
- 激励科研人员:吉林省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励办法,激励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主要资金来源
财政科技投入
吉林省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多种方式、更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2016—2018年,吉林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财政科技支出累计达128.9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1.16%。
政府专项资金
吉林省设立了政府专项资金,每年投入一定规模资金,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首批政府专项资金将投入2亿元,主要用来扶持混合动力汽车、车载前装导航信息系统等1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和产学研引导基金
吉林省设立了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和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分别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进入中试阶段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资金使用模式
先使用后付费模式
科研单位可采取企业先免费使用、后支付费用的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许可双方明确约定以“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
差异化赋权模式
根据科研单位与企业的成果供需对接情况,动态化采取“即时赋权”“协议赋权”“预约赋权”等不同赋权方式,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进行落地转化。
权益让渡模式
科研单位可在一次性收取成果完成人(团队)一定的费用后,将留存的成果所有权让渡给成果完成人(团队),以此增强成果完成人(团队)对成果进行转化的“主人翁”意识。
先投后股模式
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可以与企业通过市场化合作的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形式投入企业进行转化,后续再根据约定条件形成相应的股权。
资金管理措施
优化资金管理流程
吉林省通过优化科技经费管理流程,创新管理方式,制定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制度文件,提升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能。
强化资金使用绩效
吉林省设立了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评价结果与项目选取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精准有效。
激励科研人员
吉林省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励办法,激励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吉林省通过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多种资金使用模式以及有效的资金管理措施,构建了一个全面、系统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保障体系。这不仅为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也激发了科研人员和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了吉林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吉林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保障体系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保障体系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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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和省级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用于支持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
-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利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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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社会资本:
- 企业自筹资金: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经费投入,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 社会资本:通过组建科技风险投资基金、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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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贷款和担保:
- 科技贷款:与银行合作,为科技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服务。
- 融资担保:组建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科技信用担保、专利质押贷款担保等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吉林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流程和管理制度是什么?
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流程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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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与审核:
- 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申报项目,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负责。
- 项目通过竞争择优遴选立项,经考核认定达到任务书中预期目标和经济效益的,按任务书约定的项目实际支出金额和一定比例计算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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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与管理:
- 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下达专项资金预算并拨付专项资金。
- 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和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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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与执行:
- 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技厅签订《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任务书》,任务书作为项目经费拨付、项目评估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 项目执行期间,承担单位需定期向省科技厅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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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与监督:
- 项目完成后,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将记录在案,形成项目承担单位信用档案。
-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重大转化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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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与分工:
-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审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 省科技厅牵头负责专项资金的设立申请、论证评估和定期评价等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制定专项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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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原则:
-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统筹使用、聚焦重点,政府引导、分类支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科学合理、注重绩效”的原则。
- 专项资金同一年度不得重复支持同一法人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本专项资金原则上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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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 科投基金公司要强化各项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有偿投入资金的运作和监管制度,形成投入科学、行为规范、监管到位的制度体系。
- 对确有证据表明,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有偿投入资金运作、回收、处置等管理过程中存在不作为、违规违法等行为,导致资金利用率不高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应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吉林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在支持创新创业方面有哪些成功案例?
吉林省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支持下,创新创业方面涌现出多个成功案例。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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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未来种子基金支持的项目:
- 麦迪克智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承接了吉林大学自动轮智行底盘成果转化项目,获得了长春未来种子基金的首笔投资500万元。该项目技术可实汽车原地转向、横行等功能,具有降低造车成本的潜力。
- 长春理工大学教授于源华:于源华教授的创业项目获得了长春未来种子基金200万元的投资,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推动了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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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概念验证中心:
- 该中心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遴选优质项目并提供专项资金支持。2023年,中心帮助78个科技项目进行概念验证,其中23个中试项目全部实现本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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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 “吉单436”玉米品种:该品种适合籽粒机收,具有高产优质等优点,成功转让给河北企业,创造了该院玉米品种转让新纪录。
- 生物防治技术:如载菌赤眼蜂技术等,广泛应用于玉米、水稻和大豆等作物的害虫防治中,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