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险报销金额及标准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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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费用
- 顺产:报销额度为2000元至6000元(不同地区差异较大,部分地区可达4000元)。
- 难产/剖宫产:报销额度为3000元至6000元,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400-1000元。
- 流产/引产:根据孕周不同,报销额度为400元至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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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
- 报销标准为700元至1200元,部分地区按孕周分段报销(如满7个月以上700元,未满4个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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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费用
- 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按医保处理。
二、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以下公式计算: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产假天数。
- 产假天数:
- 顺产:98天;
- 难产/剖宫产:113天;
- 多胞胎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 津贴发放规则:若津贴高于本人工资,单位不得克扣;若低于工资,差额由单位补足。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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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限制:
- 需办理生育服务证,否则无法享受产前检查费及生育津贴。
- 自费药、营养药等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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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部分城市(如上海)实行固定额度报销(如顺产3600元),超出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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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资影响:生育津贴与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直接相关,实际领取金额可能因单位不同而差异较大。
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具体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