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最新修订,该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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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工作思路调整:将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思路调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明确要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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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加了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主体,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推动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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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生育政策和服务措施: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简化再生育管理,全面实施生育登记制度,取消再生育审批;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增设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完善生育基础服务内容,医疗卫生机构应开展相关宣传教育、保健服务及咨询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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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支持生育的配套措施:增设父母育儿假,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完善生育支持措施,政府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等。
2024年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的人口形势和发展需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