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浙江省女职工生育一孩的产假仍为158天,具体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
- 一孩:基础产假98天 + 浙江省延长60天,合计158天。
- 二孩/三孩:基础产假98天 + 浙江省延长90天,合计188天。
- 特殊情况:
- 难产(如剖宫产)或多胞胎生育,每例额外增加15天。
- 产假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
二、配套政策
- 陪产假: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不含法定节假日。
- 育儿假:子女3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不含法定节假日。
- 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具体标准与生育保险缴费挂钩。
三、适用范围
- 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参保单位均适用。
- 2021年11月25日后生育且产假未结束的,可顺延新规天数。
需注意,政策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执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