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和葫芦岛市的相关规定,葫芦岛的供暖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因此,2025年葫芦岛市的停暖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遇到异常低温天气,当地政府可能会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决定延长供暖时间,具体以政府通知为准。
补充说明
- 法律依据:葫芦岛的供暖时间安排依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该条例适用于辽宁省内除大连市以外的其他城市。
- 特殊情况:如遇极端天气,供暖时间可能会调整,但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提前通知用户。
如有进一步疑问,建议关注当地供热部门的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