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
浙江省医疗保险的缴费起始时间需根据参保类型区分说明: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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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开始时间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于 1992年10月 开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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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时间
1998年12月14日,该保险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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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时间
城镇居民医保于 2008年7月14日 正式实施,要求参保人数达到300万人,目标覆盖率60%-70%。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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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启动, 集中缴费期通常为每年9月至12月 (具体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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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限与待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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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限固定,错过缴费将无法享受当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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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者待遇通常从次月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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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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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含在职工社保中)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无需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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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存在 3个月等待期 ,补缴后需等待3个月才能使用医保待遇。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认具体缴费时间和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