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深圳市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时,医保使用规则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的必要性
- 直接结算条件
若参保人在异地(非深圳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现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 未备案的处理方式
若未备案,需先自费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二、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 线上备案
通过当地医保官网、官方APP或全国医保服务平台提交备案申请,需提供就医地、医疗机构名称及就医时间等信息。
- 线下备案
拨打医保热线或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三、特殊情形说明
- 临时外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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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 :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转诊人员可免备案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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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因工作、旅游等突发情况在异地急诊就医的,可先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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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情况 :如短期出差、退休人员异地安置等,需按当地规定办理备案。
- 非定点医疗机构
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先自费,再凭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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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通用社保卡 :异地就医需使用全国通用社保卡,旧卡可能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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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参保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设施费用,门诊、住院等费用均可纳入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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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备案更新 :部分城市允许每年更新一次异地就医备案信息。
五、费用结算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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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费用发生后次月开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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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90日内提交报销申请。
通过以上流程,深圳市参保人员可灵活使用外地医保,减少异地就医的财务负担。建议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备案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