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异地就医报销分为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两种方式,以下是具体情况:
直接结算
- 适用人群:已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等。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也可直接结算。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已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但报销比例略低。
- 结算方法:参保人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在跨省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住院、门诊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当选定一家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手工报销
- 适用情况:因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联网直接结算,且无法到就医的医药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的;所患门诊特定病种尚未纳入跨省门诊特定病种直接结算范围的。
- 申请时间: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起 3 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 申请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原始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申请住院费用报销需提供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原件)。参保人就医存在特殊情形的,以实际经办要求为准。
- 报销流程:可以网上提交预审、预审通过邮寄材料,也可以直接带着材料去附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网上申请可通过 “深圳医保” 微信公众号或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申请材料预审,后台业务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核,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参保人将材料邮寄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指定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资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