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实施的《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65万元 ,具体构成如下:
一、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标准
- 普通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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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3500元,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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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含)以上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4500元,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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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6000元,支付比例70%
- 慢(特)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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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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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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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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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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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患两种及以上慢病,起付标准不累加,但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5000元
- 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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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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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100元,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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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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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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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900元,82%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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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与大病保险共同构成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35万元+大病保险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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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内容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年限等政策未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