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安庆市职工医保制度最早可以从 1998年 开始算起。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式实施。该制度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并规定职工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尽管有资料提到安庆市区的职工医保是从2002年开始的,但这可能是针对特定区域或特定群体的医保政策实施时间,并不一定代表整个安庆市的职工医保制度起始时间。因此,可以确定的是,安庆市职工医保制度从1998年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