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陕西省西安市医保门诊统筹异地结算政策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 门诊费用
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病种)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紧急抢救病种。
- 门诊慢特病认定
需在就医地完成资格认定,认定后即可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二、备案要求
- 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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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自助备案,无需回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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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
- 备案材料
跨省就医需提供诊断证明、病历、处方等材料报参保地医保部门备案。
三、报销规则
- 支付标准
按就医地医保目录执行,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标准。
- 报销比例与限额
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均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省内异地住院结算
年底前实现按病种付费管理,采用DRG/DIP两种付费方式,具体支付标准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制定。
- 直接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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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时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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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自动结算费用,无需垫付。
五、服务保障
就医地医保部门需为异地人员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同等的经办服务,确保流程规范。
以上政策综合了线上备案、直接结算及按病种付费管理,极大简化了异地就医流程,提高了就医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