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乌兰察布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相关费用报销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生育津贴
- 计算标准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具体标准如下:
-
顺产/正常分娩:3个月
-
剖宫产/难产:3.5个月
-
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0.5个月
-
流产(3-7个月):1.5个月
-
3个月以内流产:1个月
- 发放方式
按日计发,从产假开始至结束,配偶工资低于职工工资的按配偶工资计发
二、生育医疗费用
- 报销范围
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但超出医保目录范围的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需个人承担
- 定额标准
-
自然分娩 :2000元
-
人工干预(如引产) :3000元
-
剖宫产 :4000元
-
剖宫产并手术 :6000元
-
每多生育1个婴儿 :增加500元
三、其他补贴
- 生育营养补贴
符合国家规定90天(含)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300元/月的营养补贴
- 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月,与营养补贴同时发放
四、注意事项
- 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且生产当月正常缴费
- 待遇计算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
顺产 :3个月×缴费基数
-
剖宫产 :3.5个月×缴费基数
-
晚育(≥24个月) :顺产4.17个月×缴费基数,剖宫产4.67个月×缴费基数
-
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个月
五、特殊情况
-
新生儿医疗费用 :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生90天内参保可报销,超过90天仅报销参保后费用
-
男方权益 :可报销孕期产检费用,领取15天带薪陪产假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乌兰察布市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