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四川泸州医保门诊统筹政策,门诊统筹支付上限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 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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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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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150元/年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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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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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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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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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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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1000元/年
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 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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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12个月以上:13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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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110,000元/年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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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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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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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12个月以上:27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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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130,000元/年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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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生效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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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范围 :包括门诊看病、购药等符合医保政策的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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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支付限额根据经济发展和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泸州市及四川省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