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卡在省内及跨省使用政策如下:
一、省内跨市使用
- 互联互通范围
截至2024年6月,江苏省13个省辖市(泰州、宿迁、苏州、南通、盐城、无锡、常州、扬州、镇江、无锡、大丰、太仓)已实现医保卡互联互通,支持异地刷卡就医报销。
- 具体城市扩展
2024年新增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扬州市、镇江市、无锡市及大丰市、太仓市与上海市实现异地就医费用互认。
- 操作方式
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无需重复就医登记。
二、跨省使用
- 目前限制
江苏医保卡暂不支持跨省直接刷卡结算,需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未办理手续的异地就医费用需先自费垫付,回参保地报销。
- 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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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可通过备案后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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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 :需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备案转诊手续。
- 未来趋势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规划,未来将逐步实现全省异地就医“一卡通用”,但具体实施时间需以官方公告为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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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省内跨市购药受限,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急诊等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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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变动 :医保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12333热线查询最新规定。
综上,江苏医保卡在省内实现广泛互通,跨省使用仍需结合具体政策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