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备案直接结算
江苏农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流程
- 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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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江苏省统一的新农合平台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联网的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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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申请异地长期医疗备案。
- 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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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案的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凭社保卡完成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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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在联网医院就医,需自费后回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 材料审核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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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1个月内,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医疗费用单据(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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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项目需额外提交《门诊特定项目申请单》(急诊留观除外)。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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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结算单、用药清单、病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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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项目材料 :门诊特定项目需附《门诊特定项目申请单》。
三、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建立异地结算制度。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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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医疗 :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异地可申请异地长期医疗,需提供居住证明并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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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费用需在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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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覆盖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未联网医院需手工报销。
建议办理备案前通过江苏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