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医保政策调整,崇左市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如下:
一、起付标准
- 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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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 2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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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 400元/年 (按2020年数据推算)。
- 门诊特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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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高危组/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3个病种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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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如高血压病非高危组、严重精神障碍等)起付标准为 10元/人·月 。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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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支付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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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支付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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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支付 50% 。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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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支付标准为 1200元/人 (在职人员)和 1800元/人 (退休人员),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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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覆盖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广西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