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来宾市医疗保障政策,门诊统筹异地结算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支持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
广西来宾市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覆盖1711家,包括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及111个县。参保人员需在广西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认定,并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即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二、办理流程
- 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认定
参保人需在广西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认定,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完成备案。
- 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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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如“来宾医保”)或线下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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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病历、出院小结等材料。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在广西境内已开通跨省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三、注意事项
- 转出地政策
转出地医保政策对异地结算有具体规定,部分费用(如转出地未开通联网结算的住院费用)需先自费,次年3月31日前申请报销。
- 报销比例差异
跨省直接结算的报销比例按就医地政策执行,与参保地政策一致。
- 未备案影响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直接住院将降低报销比例,建议提前办理。
四、办理材料(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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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病历、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有效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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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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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查询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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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查询 :广西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或医保经办窗口。
通过以上流程,参保人员可便捷实现门诊统筹异地直接结算,减少跨省就医的报销流程和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