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就医级别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 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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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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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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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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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8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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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按二级医院标准报销。
- 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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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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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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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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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12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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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适用于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
二、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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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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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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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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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三级医院按二级标准报销。
- 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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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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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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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500元/人。
三、门诊慢性病(慢特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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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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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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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 :1000元/人,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特殊疾病每增加一种增加200元。
四、门诊重大疾病报销
- 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五、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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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无起付线(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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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二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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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不报销门诊费用。
- 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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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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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775元/年。
- 特殊群体 :
- 儿童、学生、失业人员等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按更低比例(如50%)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重庆市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