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驻马店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门诊统筹确实存在报销上限,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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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职工,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49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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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职工,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90,000元 。
- 月度支付标准
- 每月支付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 300元 ,退休人员为 330元 (2025年调整后)。
- 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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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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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及以下55%,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高10%。
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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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城乡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7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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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城乡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30,000元 。
- 月度支付标准
- 每月支付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 100元 。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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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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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年度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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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额度 :当年未使用的额度不结转至次年,不可转让他人使用。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驻马店市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