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驻马店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报销标准如下:
一、报销限额标准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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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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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2000元/年
*注: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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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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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3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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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50元/次。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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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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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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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 :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再提高5%报销比例。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年度限额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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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当年使用,未使用的额度不结转、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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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 与其他医疗保障的衔接
- 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门诊慢特病、国家谈判药品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控制,不叠加计算。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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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起,驻马店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已全面实施,覆盖全体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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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限额为210元(2023年数据),与职工医保政策独立。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河南省医疗保障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