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根据2025年1月1日鞍山市医保待遇政策调整,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统筹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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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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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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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含三甲)医疗机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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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比在职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即93%)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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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及高值药品待遇保障等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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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本地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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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的起付标准为1500元,统筹支付比例分别为职工医保70%、城乡居民医保60%
以上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