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鞍山医保政策调整,医保在沈阳(属辽宁)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统筹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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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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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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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含三甲)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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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统筹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异地就医政策
- 转诊或急诊抢救:起付线1500元,职工医保70%(退休人员75%)。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统筹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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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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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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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含三甲)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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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统筹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异地就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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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按本地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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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或急诊抢救:起付线1500元,城乡居民医保6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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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一级及以下300元、二级500元、三级700元;城乡居民医保一级及以下200元、二级400元、三级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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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恶性肿瘤、传染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可减免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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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均为15万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后的医保待遇,异地就医待遇与本地政策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