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如下:
一、参保缴费标准
- 普通居民
个人缴费标准为 380元/年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 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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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 :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0元,医疗救助380元,政府补助不低于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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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助 :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个人缴费190元,医疗救助190元,政府补助不低于640元。
二、参保对象范围
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社区矫正对象、持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校港澳台大学生及留学生、永久居留未就业外国人等。
三、缴费与待遇
- 缴费方式
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可通过社区、税务部门或委托代收机构办理。
- 待遇享受期
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2024年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中途参保限制
未在集中参保期内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但特殊群体可自缴费次月起享受。
四、其他重要说明
- 新生儿参保
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 职工医保断保人员
因劳动关系终止断保90天内参保的,可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 医疗保障体系
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可享50%救助额度。
五、政策目标
通过提高参保率至95%以上,确保监测对象、困难群众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面纳入医保,防止返贫。
以上信息综合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整理,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