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 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60%-70%报销,每年最高可报销700元,没有起付线标准。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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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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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以及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人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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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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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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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以及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人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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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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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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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以及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人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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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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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血液透析(含门诊腹膜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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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73%,三级乙等、三级丙等医疗机构76%,二级医疗机构8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9%。
这些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