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锦州医保门诊统筹异地结算的最新政策,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一、直接结算条件
- 参保人员要求
需为锦州市参保人员,且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就医地要求
医疗机构需为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且与参保地医保部门联网。
二、结算流程
- 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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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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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如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工作人员)可保留参保地普通住院直接结算资格。
- 直接结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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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地直接结算门诊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参保地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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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系统问题无法直接结算,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三、政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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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跑腿”服务 :参保人员无需回参保地,实现门诊费用“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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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 :执行就医地目录及参保地政策,包括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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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居住人员等群体待遇提升9%,转诊转院病种增至203个。
四、注意事项
- 费用分割与传输
医疗机构需将费用明细转换为全国统一格式,通过医保系统实时传输至参保地,确保政策适用性。
- 系统报错处理
若发生结算错误,需由医疗机构现场排查或联系医保中心工程师解决,无法当场处理的情况需记录并反馈。
五、查询方式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锦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可结算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以上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优化了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