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农村医疗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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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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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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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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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城镇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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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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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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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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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待遇: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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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保障待遇: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比例进行支付,每年每人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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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待遇: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享受相对应的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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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大病保险不用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自动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累进支付,最高报销比例可达65%。
- 医疗救助待遇 :
- 对困难人员参保个人缴费给予资助,对医疗负担较重者给予医疗费用救助。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需要具体办理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