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农村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 基础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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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标准 :每人每月55元,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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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并对长期缴费者给予额外奖励。目前,菏泽市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每人每月100元,65-74岁和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和10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 计算方式 :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
- 领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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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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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 其他规定 :
- 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则用于保障其他参保人养老金的持续发放。
综上所述,菏泽农村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较为完善,既考虑了国家统一标准,又兼顾了地方实际情况和参保人的个性化需求。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按时参保,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