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社保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 退休条件
- 男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需累计缴费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政策
- 若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需按应补足的最长年限一次性足额缴纳。例如,男性缴费年限不足30年、女性不足25年,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时,需补足差额。
- 过渡期政策(2023年适用)
- 对于2022年因缴费困难暂缓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未缴费的月份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可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特别说明
- 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手续,月补足标准将实行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当期月缴费标准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南京市社保中心最新政策及历史规定,确保与当前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