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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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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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 一次性补贴 :
-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 支付期限 :
- 生育津贴的支付期限一般为90到180天,与产假期限相一致。
- 计算公式 :
- 生育津贴 = 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 × 30天。
- 特殊情况 :
- 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 法律规定 :
-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包括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一次性补贴,同时生育医疗费用也包括在内。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主要依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并考虑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一次性补贴等因素。支付期限通常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且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