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的历史变迁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的变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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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 :河池地区属于百越部落中的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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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时期 :秦始皇统一岭南后,设置了桂林郡和象郡,河池地区属桂林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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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时期 :河池市的大部分地域属郁林郡,今天峨、南丹、环江3县属牂牁郡。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郁林郡辖域内建立定周县,这是河池市最早的县级行政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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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 :河池市属吴国的郁林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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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时期 :河池市部分属郁林郡,部分属始安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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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期 :河池市东部设有宜州、环州两个州,今天峨、南丹、天峨、凤山、东兰、罗城、环江等县(区)的大部分地区都属此两州所辖;今巴马属田州所辖,今都安、大化属思恩州所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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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时期 :咸淳元年(公元1265年)设庆远府,辖宜山县、天河县、河池县、思恩县、东兰州、南丹土州、那地土州、忻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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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时期 :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庆远府改为庆远路安抚司,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改为庆远路总管府,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改为庆远南丹溪峒等处军民安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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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时期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庆远南丹军民安抚司改称庆远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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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 :庆远府辖地包括今河池市的金城江区、宜州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的部分、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的部分、凤山县的部分、都安瑶族自治县的部分、南丹县、天峨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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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 :河池地区先后隶属于“庆远、武鸣、百色行政督察区”,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的调整与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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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 :1983年,撤销河池县,设立河池市(县级),1986年撤销环江县,设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1987年设立大化瑶族自治县。2002年,河池地区被撤销,地级河池市应运而生,行政中心设在金城江区。
这些变迁反映了河池地区从原始社会到现代社会的漫长历史过程,以及不同朝代和文化背景下的行政区划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