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天津市确实有大病补助政策 。天津市大病救助的对象包括医疗救助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这些对象在年度内因住院或治疗门诊特定疾病发生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含)以上的,可以获得救助。救助比例为50%,每年救助1次,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此外,天津市总工会也推出了《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针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提供救助。符合条件的在职工会会员,在医保定点医院治疗全年医药费(含自费)经医保、商业保险、单位二次报销后,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超过6万元的,可以分梯度获得1至5万元的救助。
对于退休职工,天津市总工会也有相应的补助政策。持有住院病例、住院费发票、夫妻双方当年退休工资流水以及身份证、退休证等相关证件的退休职工,可以领取补助金,金额大约为1000元。
综上所述,天津市针对大病患者的补助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医疗救助、职工救助和退休职工补助,旨在帮助因病致困的家庭和个人减轻经济负担。建议有需求的市民了解并咨询相关救助政策,以便及时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