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最新政策,报销封顶标准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封顶线
- 封顶金额 :2017年政策调整后,北京市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封顶线统一提高至 18万元 ,即参保人员年度内住院自付费用超过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5万元以内按70%报销,5万元以上按更高比例报销。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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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封顶线 :3000元(2017年调整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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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补液处方限额40元、非补液处方限额30元,按药品可报销费用的35%结报;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限额分别为30元、40元,同样按35%比例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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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五保户、低保户全年门诊结报最高额500元,优抚对象按民政部门规定结报。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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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5万元的部分,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5万元以上提高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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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调整依据 :政策依据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动态调整,2009年人均筹资标准由240元提高到39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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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费用未超过封顶线,患者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医保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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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封顶线,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患者仍需承担一定自付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7年政策调整及近年来的延续性规定,具体执行以北京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