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异地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60%。
-
镇卫生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40%。
-
二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30%。
-
三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20%。
- 住院报销 :
-
辅助检查药费报销比例标准: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报销。
-
手术费报销比例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有补偿。
-
各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标准:
-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是6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4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30%。
- 大病报销 :
- 参加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者全年全年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将分段进行补偿。
-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
- 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 临时外出人员 :
- 异地就医省内需要备案,临时外出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 转往市外省内、省外定点医院和市外非定点公立医院 :
- 分别首先自负10%、15%、25%。
- 职工医保的大额报销比例 :
- 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至30万元、30万元至40万元、4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分别按照80%、70%、60%、50%报销(政策范围内费用)。
综上所述,山东省内异地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医院级别以及是否属于临时外出人员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并在异地就医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