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医保政策调整情况,医保退休相关规定如下:
一、退休条件与待遇
- 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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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缴费满3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退休后不再缴费,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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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退休后无需缴费。
- 视同缴费年限
以人社部门认定的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为准,计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 跨统筹地区转移
跨统筹地区转入的参保人员,异地缴费年限计入实际缴费年限,需满足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
二、最低缴费年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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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起,实际缴费年限每年递增1年,至2026年1月起全部参保人员累计最低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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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办理医保退休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4年。
三、费用补缴政策
- 未达标年限补缴
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达标后享受待遇。
- 用人单位原因缴费不足由单位补缴,单位无力补缴则由职工个人承担。
- 灵活就业人员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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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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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3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医保待遇,不足年限需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
四、退休待遇调整
- 门诊报销比例
退休人员基本医保门诊分段自付比例由9%、6%、3%下调至5%、3%、1%。
- 大额医疗保险
报销比例由90%提高至95%,退休人员大额医保自2021年3月起从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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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医保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建议尽早参保以确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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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待遇金额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与参保人员权益保障,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