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筹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主要包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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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退休时政策文件确定,2024年全省计发基数为86412元(不含沈阳、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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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计算公式为: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frac{\sum_{i=1}^n \text{退休前第i年缴费工资}}{\sum_{i=1}^n \text{退休前第i年全省平均工资}}} \times \text{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
$$
- 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发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公式为: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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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退休:19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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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退休:17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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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退休:139个月
三、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部分)
过渡性养老金公式为: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 \times (1 + \text{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times \text{视同缴费年限} \times 1.3%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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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如1970年前的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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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计算公式为:
$$
\text{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 \frac{\sum_{i=1}^n \text{退休前第i年缴费工资}}{\sum_{i=1}^n \text{退休前第i年全省平均工资}} \div N
$$
(N为总缴费年限)。
四、总养老金计算
总养老金为上述三部分之和:
$$
\text{总养老金} = \text{基础养老金}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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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调整 :2024年全省计发基数预计增长3.2%,沈阳市和大连市分别为99192元和1058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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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变动 :养老金计发基数和计发月数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需以退休时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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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过渡性养老金仅适用于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工龄,不包含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计算方法综合了职工个人缴费、缴费年限及地区经济水平,确保养老金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