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缴纳的社保统筹部分 不属于个人所有 ,而是用于社会保险体系的整体运作和支付现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等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一、社保缴费结构
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分为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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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部分 :进入统筹账户,用于支付全体参保人的医疗费用、养老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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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部分 :进入个人账户,仅限本人使用。
二、统筹账户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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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归属 :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约60%-8%)直接进入统筹账户,属于全体参保人的“大锅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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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养老金、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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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支配性 :个人无法直接支配统筹账户中的资金,只能通过法定途径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三、个人账户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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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归属 :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约8%)及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约4%)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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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个人可自由支配,用于医疗费用报销、退休金领取等。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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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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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五、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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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单位缴费部分同样进入统筹账户,个人仅领取个人账户内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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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退休后,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约4%个人账户养老金,统筹账户中的资金不再分配给个人。
综上,公司缴纳的社保统筹部分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用于保障全体参保人的基本权益,不属于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