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
福州医保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为 800元 。此外,对于在医保定点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种均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对于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也进行了调整。在职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线1500元及以下由个人账户支付,超过1500元至6000元部分在职员工按60%报销,退休员工按70%报销。在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取消起付线,直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了解具体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