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武汉市医保政策的主要内容: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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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缴费且在待遇享受期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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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综合改造村改居养老人员,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缴费标准 :
- 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489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467元,下限为4494元。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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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退休人员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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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按一级医疗机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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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先支付10%,余额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 门诊报销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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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每年门诊报销上限从4000元提高到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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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报销上限暂时不变。
- 药店购药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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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从68%提高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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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84%提高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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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68%提高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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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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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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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80%提高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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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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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55%。
- 大额医保费用 :
- 免交大额医保费用,以前每月7元,现在由医保卡余额扣划。
- 其他 :
-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普通门诊费用符合条件的也能报销。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武汉市医保的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并优化医保报销流程。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