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4年武汉职工医保新政策的综合说明:
一、缴费基数标准
- 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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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489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22467元,下限4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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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但低于4494元按下限、高于22467元按上限、介于两者之间按实际收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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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调整周期,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 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标准为(7489元×4.8%+7元)/月,即366.5元/月。
二、门诊报销政策
- 起付线取消
- 2023年4月10日起,门诊报销取消起付线限制。
- 报销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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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药店购药报销比例从68%提高到9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84%提高到90%,二级65%,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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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药店购药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85%;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80%提高到85%,二级65%,三级55%。
- 年度报销限额
- 在职人员:3500元/年;退休人员:4500元/年(均不滚存、不累计)。
三、其他重要调整
- 大额医保费用减免
- 退休人员无需再缴纳每月7元的大额医保费,大病医疗待遇仍可享每年54万元以内按比例报销。
- 缴费费率降低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率从6%降至4.8%,每月减少约81.54元。
- 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补缴
-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可一次性补缴费用补足年限,或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四、门诊待遇范围
- 覆盖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待遇。
以上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2023年7月1日至11月期间参保未缴费的仍按原基数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