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的退休金发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基础养老金 :
-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 过渡性养老金 :
-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3%的乘积。
- 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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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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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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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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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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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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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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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9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60元。
- 其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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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增加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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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部分,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再按本人2023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0.89%计算增加。
-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
-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南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南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这些标准综合考虑了缴费年限、工资水平、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等因素,并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低收入老人进行了适当倾斜。建议关注南阳市社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退休金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