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 累计缴费年限要求: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应满25年。
- 实际缴费年限要求:在泉州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不足年限的补缴办法: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或泉州市实际缴费年限不足规定时间,应按本人申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的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一次性补足医保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一次性补缴的医保费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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