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在购买医保时确实享有 一定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低保户的经济负担,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
- 个人缴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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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在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时,个人只需缴纳160元,而其他人群则需要全额缴纳1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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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即低保户)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全额或部分免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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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户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合)时,个人部分费用由财政承担,无需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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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低保户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或补贴,例如定额资助150元,使得个人实际缴纳的居民医保费为每人每年250元。
- 医疗费用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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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在就诊时,可享受基本手术费、CT、核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费以及普通住院床位费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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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门诊费用在经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 重大疾病救助 :
- 低保户因罹患重大疾病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在经过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重大疾病救助。
- 其他救助措施 :
- 低保户还享有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的待遇。
综上所述,低保户在购买医保时享有多项优惠政策,包括个人缴费补贴、全额或部分免缴、医疗费用减免、重大疾病救助以及其他救助措施。这些政策旨在确保低保户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减轻其经济负担。建议低保户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以保障自己的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