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通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 备案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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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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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上平台,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及“备案类型”,然后提交备案申请。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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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后,您需要选定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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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通过相关小程序查询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 持卡(码)就医 :
- 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您需要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 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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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后,您在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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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
- 备案有效期限 :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
- 补办备案 :
- 如果需要补办备案,您可以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备案成功后,您可以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建议您提前了解并确认参保地的异地就医管理规定,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