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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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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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支付标准比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居民个人支付比例3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居民个人支付比例4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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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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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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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70%;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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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比城镇非从业居民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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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对象:住院最高报销额为40万元。
-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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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标准: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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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其中,肺结核(耐多药)、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报销比例为70%。
- 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
- 报销比例为6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旨在保障西安市居民的医疗需求,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医保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