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类型的人员和不同就医情形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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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案地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应与在参保地相应医药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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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需转诊至备案地外就医的,执行参保地转诊转院待遇政策。
- 按规定转诊到设区市外就医的参保人员 :
- 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可适当降低,降低幅度不超过5个百分点。
- 未办理备案手续直接至参保地外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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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可适当降低,降低幅度不超过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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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参保地规定时限内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零星报销待遇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 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或医疗机构认为须立即治疗的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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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在非参保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不降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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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急诊和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 普通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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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医疗费用在住院起始费以上1万元(含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4%,个人自付比例为16%;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比例为12%(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为上述标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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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医院:医疗费用在住院起始费以上1万元(含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比例为12%;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比例为10%(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为上述标准的50%)。
- 门诊慢性病 :
- 70岁以下人员,个人自付满8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满6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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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三种病种,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和医院转诊备案的参保人,按照参保地同级同类医疗机构的标准直接结算;办理了自主转诊备案的参保人,先由个人自付20%后,再按照参保地同级同类医疗机构的标准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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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待遇: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三种病种,无起付线,纳入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50万元及以下的报销比例为在职97%、退休98.5%,超出5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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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待遇: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种,在定点基层机构就诊,纳入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6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50%,单种疾病支付限额800元,两种以上支付限额1000元。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三种病种,无起付线,纳入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35万元及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报销比例90%,超出35万元部分进入大病保险。
- 其他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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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比例为12%(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为上述标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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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比例跟参保地的报销比例一致,但省内各市、区的报销比例不同。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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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并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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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期异地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员,建议提前了解并熟悉参保地的医保政策,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